
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发[2004]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浦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成立上浦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为镇政府内设机构,在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集中办公。
主 任:王顺彪
副主任:赵新良
成 员:池苗珍、钟芝娟、曹长美
二、工作职责
1、劳动就业和劳动用工的管理服务。
2、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
3、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4、社会救助的管理服务。
5、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服务。
6、负责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农村合作医疗的统计台帐、统计调查等工作。
7、完成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布置的其他工作。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
抄报:市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