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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务财务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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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和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组通[2003]36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村务财务公开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自觉实践“三个代表”为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市、镇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村务公开及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我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我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二、村务公开的重点

    1、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等公开情况。

    2、每一次村务公开后,村党组织或村委会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的情况,特别是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坚决予以纠正的情况。

    三、村财务公开的重点

    1、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及其分配,土地补偿费和救济扶贫款的收入和使用,村干部报酬及误工补贴,村集体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项目或财务事项明细,支出项目中“其他”栏目逐笔等公开情况。

    2、一年公开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公开内容张贴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及时公开村内专项投资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节余等情况。

    3、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公开内容要有村经联社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签字;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或答复情况。

    4、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并赋予其应有的权利,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具体的制度措施保障村民对财务的监督权利等情况。

    四、自查工作时间

自查工作从7月18日~7月28日结束,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村的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自查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要把这次自查工作作为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时间和经费,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检查。各村在自查过程中要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通过自查,努力把情况搞明,把问题查清,把对策找准。

    3、认真整改。各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各村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推进我镇村务公开工作。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抄报:市委组织部、市府办、监察局

农林水产局、财政局、民政局

 

 

 

 

 

 

 

 

 

 

                     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组通[2003]36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重点

    1、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镇债权债务等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事项的公开情况。

    2、镇、村税费的收缴使用、各村宅基地审批等与村务公开相对应事项的公开情况。

    3、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干部交流、考核、奖惩等方面内容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情况。

    4、镇政府各部门和市级部门派驻站所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及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的公开情况。

    5、是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预公开和定期审计制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及时调查处理。

    6、是否成立由镇人大、纪委、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方面人员组成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二、自查时间

    7月18日~7月28日

    三、自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办必须把自查工作作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本办实际,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各类数据、报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时间,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2、客观公正,严格检查。在自查过程中要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通过自查,努力把情况搞明,把问题查清,把对策找准。

    3、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各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要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不断推进我镇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4、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各办要根据这次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以及责职范围,于7月28日前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并写好小结,报会计代理中心张国才同志处。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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