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建设系统200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便民中心建设窗口:
为切实抓好系统2008年的督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建设系统200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日
建设系统200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府“全面创新、全民创业,优化发展、优先富民”工作目标,弘扬正气,崇尚实干,改进督查方法,抓好督查落实,确保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努力为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督查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站在推进、服务全局工作的高度,以局年度确定的督查重点为重心扎实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始终,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通过督查,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落实情况,表扬先进,提出建议,整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分级负责、全程督查的原则。局督查小组对系统各科室、单位完成和落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工作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事项;各科室、单位要负责抓好本科室、单位的督查工作,并积极承办或协办局交办的督查事项。
三、督查范围
局属各科室及单位。
四、督查重点
1、中央、省、绍兴市及上虞市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我局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3、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及有关专题活动开展情况;
4、上级交办、批办、督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5、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6、“民情热线”、“12319”建设服务热线中事关民生的城市建设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7、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8、重点工作进展、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和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9、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信访投诉、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和宣传信息等责任制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10、其它需要进行督查的情况。
五、督查方法
1、自查。各科室、单位根据局督查工作要点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充分发挥本级督查网络的作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落实举措、弥补缺漏。
2、明查。局督查组把督查时间及内容安排等情况提前告知被督查科室、单位,采取听介绍、查看台帐资料和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
3、暗访。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直接进入现场督查劳动纪律、行风效能规定执行情况、了解督查事项的实施和进展情况,或采取电话模拟办事、反映问题等方式,了解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
4、联合督查。由局督查小组牵头联络相关领导、分管负责人、行风监督员、各单位督查员等开展联合督查。
5、跟踪督查。对各科室、单位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能或一时整改的事项进行限时跟踪督查,直至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督查工作的认识,要把督查工作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各单位要加强对督查工作领导,明确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根据局督查工作整体计划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同时,对本单位的督查人员充分授权,积极支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局督查小组和各单位督查人员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守纪律、认真督查、敢讲真话、敢报实情,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
4、建立健全督查责任制和督查通报制,督查结果要作为各科室、单位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实行督查情况书面专题通报。局督查小组对年度内实施情况建立台帐,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