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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绍兴市建设局《关于在全系统基层服务窗口开展“三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市建设局《关于在全系统基层服务窗口开展“三创”活动的通知》(绍市建设政〔2006〕1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各科室、单位要结合本科室、单位的工作实际,依照“三创”工作要求和局06年度党风廉政和效能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制订好本科室、单位的效能行风工作标准。同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创设有效载体和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2、被推荐为参与“三创”活动的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名单另行通知),尤其要对照行风效能示范窗口评定标准,认真做好三个阶段的活动安排,扎实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做到硬件、软件齐头并进,力争成功创建绍兴市建设系统和绍兴市级行风效能示范窗口、星级行风效能示范窗口。另请于7月18日前将《参与“三创”活动基层服务窗口登记表》报送局纪委谷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