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虞市建设局2005年党风廉政和
行风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虞建党〔2005〕13号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2005年是加速形成发展强势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推进城市化的决胜之年,更是“打硬仗出精品,抓统筹强服务,创业绩树形象”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圆满完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现就2005年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打硬仗出精品,抓统筹强服务,创业绩树形象”的主题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建设为中心,突出重点、惩防并举、服务大局,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总体目标
系统干部职工勤政廉政、为民利民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对建设系统的认可度、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系统干净干事、高效务实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1、干部管理的重点。即要通过严格管理把建设系统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2、“防控”工程的重点。即以全面推行阳光工程为抓手,从防和控两个方面入手,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出台和贯彻落实,切实堵塞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
3、行风“优质服务无借口”的重点。即通过城建行风十大亮点、十佳敬业爱岗标兵等的评选和对“三在”、“四条禁令”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措施
1、以“制度落实年”为抓手,切实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按照“以制度管人促事、以机制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把今年定为“制度落实年”,切实加强建章立制。一是继续落实好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办事,切实执行好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行政许可的有关制度和联系乡镇(街道)、联系企业、联系社区的“三联系”制度,并加强贯彻实施的力度;针对财务核算中心的成立和新的形势,重新修订局财务制度,确保机关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财务的规范透明运行;拟订出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将原有制度与新制订出台的各项规定、规章和制度进行梳理,并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位工作人员手中。同时,切实按照绍兴市建设局廉政“十项制度”的评选要求,将我局具有代表性、富有特色的廉政制度筛选出来参加评选。
2、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听好一堂党课,进行一次入党宣誓,组织一次廉政行风主题演讲比赛,进行一次廉政建设知识竞赛,走一遍“红色之旅”专线,利用电教片的形式继续搞好以反面题材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促使系统每位干部职工始终绷紧廉政建设的弦。同时,切实做好局班子和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的述廉评廉及相关公示工作,将廉洁从政承诺践诺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系统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并召开系统“一把手”干部家属座谈会,展开“廉政进家庭,争当廉内助”大讨论,签订《助廉承诺书》;发动系统每位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和认识提出一条廉政警语,制作廉政台历;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十大亮点”评选活动;继续推行城建行风十大亮点、十佳敬业爱岗标兵、优秀城市管理岗、党员先锋模范岗等的评选活动;深化“12319”城市建设服务热线,推出十大便民服务措施。
3、以各单位“一把手”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坚持“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五个不准”、“四项规定”、“三个必须”的规定,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网络,配强监督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类督查活动,局督查组每年将对“一把手”的“一支笔”审批情况进行两次内部财务监督。在督查过程中,重点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日常管理和制度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开展明查暗访,严格按照四轮审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与绍兴市局、上虞市纪委、监察局、“一办两中心”的联系,适时邀请关心、支持城建工作的各方代表召开座谈会,征询、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三是上下互动监督相结合,突出人文关怀、注重人性化管理,充分通过诫勉谈话、谈心交心等方式形成上下互动的监督机制;四是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相结合,通过“民情热线”、“12319”服务热线等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好跟踪回访和重点督查,加强过程管理。
4、以提升“五个力”为目标,切实加大考核惩处力度。以“谋划力、执行力、公信力、吸引力、免疫力”等五个力的提升为目标,继续将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不设底限的倒扣分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类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任何在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上出现问题的干部职工都不得评先评优。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职工,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并力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对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大力表彰,大张旗鼓地宣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争先创优。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继续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挂帅,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局属各事业单位也要成立各自的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体系。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思想意识,把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与业务管理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2、要加强组织。对于局党委推出的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的各项载体,一定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加强组织力度,提升组织绩效,确保落实到位,真正把成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社会效果和群众满意上来。同时,系统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状况,设计创新一些符合各单位实际的载体和形式,组织好、发动好、落实好,力争取得较好的效果。
3、要加强建设。要站在适应提升执政能力要求的高度,切实加强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局纪委今年增设纪委副书记一名,进一步配强领导力量,各单位也要视情况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同时,要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为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实的力量保障。
中共上虞市建设局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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