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市建设局‘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工作计划”的
通 知
虞建〔2005〕108号
局属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建设“平安上虞”,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平安办〔2005〕8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中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建立“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市平安办〔2005〕8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建立建设局“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顾世明
副组长:黄建华 王正礼
成 员:章 瀚、朱鑫海、夏灿海、胡月江、过 政、吴绍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绍灿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谷 亮、朱建龙、黎金炎、龚建炜、吴晓燕,办公室设
在局八楼1805室,联系人:刘文荣,电话:2131440。
二、工作步骤
1、6月底前成立局“平安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一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对创建活动进行一次动员部署,结合与各科室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检查考评奖惩制度。
2、7月中旬结合先进性教育及机关效能建设,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勤政廉政、爱岗敬业的再教育,使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忠于职守,热情服务,自觉遵守“四条禁令”,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
3、每月调处群众信访上访事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大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对于重点人员要认真落实监控措施和做好说服、疏导、劝解工作,防止发生越级上访事件,经常进行上访案件的疏理和排查,以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对办公大楼内部安全的管理,规范门卫、值班室的值班情况记录及登记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岗位职责,完善对财务室及库房等重要场所防盗设施,严格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的管理,做到无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强化督查制度。办公室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如在下次检查中还没有改正的,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各科室办开展互评、互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上虞市建设局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