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委员会、各计生技术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切实保障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全街道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切实解决目前计划生育出现“一高一低”(即育龄妇女意外怀孕率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的新问题,不断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根据上虞市人口与计生局虞人计〔2007〕29号文件《关于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决定对我街道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奖励。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开展避孕方法知情
选择,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性,保障育龄妇女生殖健康。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完成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工作指标,使我街道的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控制在2%以内,年度计划生育综合避孕率达90%以上,当年生育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培训。加强对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基础知识培训。村级计生联系员在街道计生办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面对面的知识传播,提高育龄妇女的知识掌握率。
2、随访服务。加强对落实节育措施育龄妇女的术后随访,做到月内上门随访,月外督促节育措施定期检查,即: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进行B超检查。
四、奖励政策
1、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作为街道级奖励政策,奖励对象主要是上虞市内计生技术服务手术单位医生,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及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
2、奖励标准:
(1)输卵(精)管结扎手术每例奖励300元,其中奖励落实结扎的已婚育龄夫妇100元,奖励手术单位医生100元,奖励村级计生服务员100元。
(2)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手术每例奖励110元,其中奖励手术单位医生(包括门诊及手术医生等)每例30元,奖励育龄妇女30元,奖励村级计生工作人员(指村干部中相关人员)等每例40元,奖励村级计生服务员10元。
五、结算方法
1、以四项手术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年度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明查暗访平时工作,根据考核标准,由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考评,每季对手术单位、村(社区)个人进行考核奖励。
2、放环人员的奖励,经费来源:市计生局负担30元,街道负担50元,村负担30元,每月由村(社区)代为支付,同时必须在一个月内送到受术对象,每季度向街道结算一次。结扎部份奖励由市计生局负担。
3、各手术单位以季度作为一个统计周期,在下月10日前,将落实长效措施对象登记表(附件1)上报东关街道人口和计生办。各村(社区)季度内落实长效措施对象上报表(附件2),在下月10日前上报东关街道人口和计生办。
本意见自二○○七年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上虞市计生技术服务单位落实长效措施对象登记表
2、东关街道各村(社区)季度内落实长效措施对象上报表
上虞市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