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现就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在省、市统一部署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办所齐抓共管、单位自主整改、社会广泛参与”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机动的措施,全面排查以服装、纺织、制鞋制衣、袜业、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等为重点行业和火灾隐患突出企业的“三合一”现象,使“三合一”现象发现率100%、作坊式合用场所整改率100%、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普及率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周密组织,形成整治合力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1、部署发动阶段(
2、自查自改阶段(
3、集中整治阶段(
4、验收阶段(
5、巩固阶段(
三、落实责任,严格日常监管
1、严密组织,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镇”总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形势、周密部署工作,详细制定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科学整治,防止反弹。对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火灾隐患和“三合一”场所,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综合整治;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整治期间,要加强动态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和“三合一”反弹。
3、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公安、安监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违反建设、规划法律法规的,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等措施;对擅自改变土地权属或用途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要依法处罚并纠正。对私拆执法部门的封条、暴力抗法、阻碍执法或散布谣言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要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配合工商部门从严查处;违反供水供电法律法规的,配合供水供电部门依法采取断水、停电等强制措施。
4、明确责任,依法追究。镇政府重点监督规模以上企业、学校、集镇市场及娱乐场所,各村重点监管本辖区非规模企业、市场、学校及娱乐场所,各村为一个网格,治保主任为网格管理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后凡“三合一”场所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除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外,属排查不到位的,要追究排查人员的责任;督促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督办单位的责任;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道墟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