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整治的通知》精神,现就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在省、统一部署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办所齐抓共管、单位自主整改、社会广泛参与”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机动的措施,全面排查以服装、纺织、制鞋制衣、袜业、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等为重点行业和火灾隐患突出企业的“三合一”现象,使“三合一”现象发现率100%、作坊式合用场所整改率100%、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普及率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周密组织,形成整治合力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1、部署发动阶段(3110日)。村、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周密部署“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张贴布告、标语,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监督。

2、自查自改阶段(311430)。村、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全方位的自查工作。企业和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

3、集中整治阶段(5131日)。镇政府将在广泛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安监、工委开展联合集中治理,对不自主整改仍存在“三合一”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整治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集中查处,确保法律严肃性。

4、验收阶段(6130日)。镇政府将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自查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进行逐一验收,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5、巩固阶段(71121)。根据各单位检查整治验收情况,镇政府将经常性开展督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重点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三合一”整治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落实责任,严格日常监管

1、严密组织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镇”总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形势、周密部署工作,详细制定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科学整治,防止反弹。对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火灾隐患和“三合一”场所,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综合整治;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整治期间,要加强动态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和“三合一”反弹。

3、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公安、安监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违反建设、规划法律法规的,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等措施;对擅自改变土地权属或用途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要依法处罚并纠正。对私拆执法部门的封条、暴力抗法、阻碍执法或散布谣言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要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配合工商部门从严查处;违反供水供电法律法规的,配合供水供电部门依法采取断水、停电等强制措施。

4、明确责任,依法追究。政府重点监督规模以上企业、学校、集镇市场及娱乐场所各村重点监管本辖区非规模企业、市场、学校及娱乐场所,各村为一个网格,治保主任为网格管理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后凡“三合一”场所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除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外,属排查不到位的,要追究排查人员的责任;督促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督办单位的责任;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道墟镇人民政府

 OO九年三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374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