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信(2009)23号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根据虞政发(2009)7号文件精神和《上虞市级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上虞市级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我市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具有示范推广价值或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2、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下列之一的:实施CRM、ERP等管理软件的管理信息化,应用CAD、CAM等技术的设计信息化,实现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装备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信息化,电子商务等四类,投资包括硬件采购、软件配置及支付给服务机构的实施费用等;
3、项目建设年度实际投入资金必须在3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由企业填写市级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申请表,上报乡镇(街道)及两区;
(二)乡镇(街道)、“两区”审核。乡镇(街道)、“两区”初步审查、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发改局;
(三)部门审定。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情况,逐个审查,经审核合格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范围,到年终本局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评定。验收评审内容如下:
1、项目总投资及当年投入资金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2、信息化建设内容是否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技术先进性及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进度实施,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4、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后是否通过市发改局牵头组织的综合验收;
5、企业利税增辐、财务信用、企业管理等其他相关情况。
四、申报时间
请有关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09年5月25日前送达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化管理科
联 系 人:须金海
联系电话:82135507
附件:市级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申请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