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虞市“安全生产”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安监[2009]14号)要求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严格整治,实现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监管和治理相结合,提升矿山企业整体生产安全,有效遏止和减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1、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严禁非法开采或偷挖,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要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进行开采。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全面实施机械化作业,露天矿山严格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积极推进中深孔爆破。地下开采矿山必须按照开采设计要求,安装通风、用电、排水等设施,洞口、巷道符合安全要求。
3、持证上岗,对矿山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新职工必须进行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平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4、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台账,每季度向镇安监所书面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镇安监所对矿山企业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按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完毕。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矿山 隐患排查治理 实施方案
抄 送: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浦镇党政办 2009年05年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