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切实抓好国庆期间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长假与中秋节重叠,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各企业职工平安、欢乐过节,根据上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虞食安委办(2009)7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抓好国庆期间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各企业要强化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验收台账制度,落实专人,明确责任,严格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采购食品添加剂、鲜猪肉类、食用油等食品及原料,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
三、进一步强化高风险食品加工供应环节的监控
国庆期间往往气温高、湿度大,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因此,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熟食加工制作、蔬菜农药残留等高风险食品加工供应环节的监控。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保证洗刷消毒设施正常运转,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要加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企业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视同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向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分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国庆 食堂食品 安全工作 通知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