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转发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
《关于推行村级生态墓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切实加深殡葬管理工作,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杜绝乱葬乱埋等违法行为,推进村级生态墓地建设的要求,促进生态乡镇的建设,现将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发[2009]3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和虞政办发[2009]160号《关于推行村级生态墓地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希各村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加强宣传教育。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上报村级生态墓地选址审批表。
附:上虞市村级生态墓地选址审批表
岭南乡人民政府
2009年7月20日
主题词:转发 殡葬管理 生态墓建设 通知
岭南乡党政办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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