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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建〔2009〕94号
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当前正处于汛期和高温季节,各类不安全因素较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着力推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生命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前期安全生产工作成果,督促监管责任的落实,自查体系的健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确保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内容
1、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法定手续的办理情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台帐的建立和完成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消防及预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防护设施、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状况及运行安全;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雷电、防台风安全管理情况等。
2、公用安全方面:市政、园林、环卫、测绘、供水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着重检查水质检验情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及重大危险源(点)分级管理和监控情况。特别是加强直管危旧公房、游乐设施、环卫车辆、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城区道路施工、桥梁、排水、涵洞、涵闸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办公室的防火、防盗、防水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保证用车安全。
3、燃气安全方面:结合“十小行业整治”,重点是加强对天然气行业、液化气销售点和“小液化气”的安全督查工作。检查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运行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演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1、8月11日-16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制订检查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到位,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2、8月17日-2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各分管领导、局安监站、相关科室要组织人员,认真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要根据前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覆盖面,特别是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出现应查未查、查而不治、治而不实等现象,切实通过检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重点抽查各单位、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开工前施工人员的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重点检查项目的落实等,对存在的问题要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四、检查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属地负责”方式,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局安监站、各相关科室配合,分组分片分线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各项在建工程、拆迁安置工程、液化气站及自来水厂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职责分工如下:
1、罗鹏达副局长:协安监站,重点检查市政、园林、环卫、测绘等公用事业及城市供水、燃气企业等公共设施行业安全生产。具体检查全市燃气企业、自来水厂及市政中心、环卫中心、园林中心、测绘中心、市政公司、园林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
2、蒋云副局长:协房管科,负责检查房管中心、市拆迁所、城开公司等单位相关的拆迁安置工程、危旧公房处置、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安全工作。
3、邱云峰副局长:负责检查局属各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的公车、办公室楼及分管项目等安全工作。。
4、成建新主任:负责检查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各项安全工作。
5、局办公室:负责检查局机关用车,建设大楼机关的安全。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对迎接国庆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各科室、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这次检查取得切实效果。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新形势;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深入到位。
2、狠抓整改。通过全方位检查,要摸清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底数,进行动态监测。加强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时予以处置。对不能现场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必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限。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跟踪督查,一查到底,确保隐患彻底治理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很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项目、设施要依法坚决停止施工和使用。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3、务求长效。各科室、单位要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工作网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各分管领导、局安监站、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督促、监管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认真总结本次检查活动,梳理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形成本次检查书面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任永伟处。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