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2009)5号、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二○○九年冬季征兵目测初检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冬季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特将今冬征兵工作有关精神及规定通知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一、征集条件
今年冬季征兵征集条件为:农业户口预征对象: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放宽到21周岁;非农业户口预征对象: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1周岁,具备高中(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放宽到22周岁。年满18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确定为预征对象。
二、初检时间
今年冬季征兵目测初检时间,由市征兵办统一安排进行。我街道的目测初检时间定为十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共二天时间,届时由各村、社区负责将应征青年带到街道目测体检站参加体检,体检站设在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三、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以许江军同志为组长,颜吉潮、陈才华、朱春兰同志为副组长,葛浩梁、孟勇、陈明坚、陈彬、钟逸超、任马国等同志为成员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今年的征兵工作。下设四个组,即业务组、宣传组、政审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业务组由葛浩梁同志任组长,宣传组由朱春兰同志任组长,政审保卫组由陈才华同志任组长、孟勇同志任副组长,后勤保障组由陈明坚同志为组长,任马国同志为副组长。要求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并落实好工作责任。
(二)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和《征兵工作条例》和《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并将“响应祖国号召,积极报名参军”的倡议书和省征兵工作条例(摘要)发至每个应征青年及家长。使征兵工作人人皆知,努力增强全体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掀起全街道参军热潮。
(三)要依法征兵,严明纪律
1、街道党委、办事处决定将征兵工作纳入基层党支部的“双争”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扣分制。如出现一个不上站的应征青年扣2分,出现一个因体检合格、政审合格而拒绝、逃避服兵役的扣5分。
2、各村、社区要针对今年适龄青年人数大幅度减少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充分挖掘潜力,抓好预征对象的选定。对符合应征条件的要确保一个不漏的上站体检。同时要了解掌握应征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外出的所处位置。严格政治审查,切实做好征兵工作。
3、要高度重视做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征集。加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征集力度的同时,对在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在校生、未经省招生办批准的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正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和高三重读的适龄青年,凡符合征集条件的一律都要参加征兵体检。
4、目测上站体检时,各村民兵连长及书记或村长带队,驻村干部协助各村做好工作。
上虞市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