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办、线、企业、行政村(社区):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为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政办发[2009]224号)精神,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国60周年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1、道路交通:街道及村级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安全设施的缺损和毁坏情况;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自备或租赁的接送车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情况,非法学生接送车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情况等。
责任部门:东关派出所、街道建设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安监所
2、人员密集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桑拿洗浴中心、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配置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公共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完好情况,节日期间商业促销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等。
责任部门:东关派出所、街道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社保所、安监所
3、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及取得许可证时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含防雷防静电设施)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整改、事故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情况等。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
4、建筑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建设项目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情况,外地施工企业准入备案情况,工程分发包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责任部门:街道建设发展办
5、特种设备:宾馆、学校、浴室、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
6、矿山企业:取缔非法开采和关闭整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等。
责任部门:东关派出所、街道安监所
7、农林、农机:山林防火落实情况;农机有关许可证书的申领情况,从业人员持证和作业情况,农机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检验和审验情况等。
责任部门:街道农技信息中心
8、学校:学校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自备车辆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学校大型活动、教学用危化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情况,校舍危房安全设施及食品饮水卫生制度落实情况等。
责任部门:街道社会事务办
9、规模以下企业和家庭工业户:主要是检查企业单位的电气、机械安全和消防隐患的排查治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4日—9月20日)
各企业认真制订检查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进行自查自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街道安监所。
第二阶段:街道检查阶段(9月18日—9月30日)
街道将根据前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覆盖面,特别是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出现应查未查、查而不治、治而不实等现象,切实通过检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上级督查阶段(9月23日—9月30日)
迎接上级安委会督查组的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企业、行政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60周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分管人员要抓具体、抓细节;各线、办公室要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方法及检查的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要真抓实干,强化措施,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和时限,派专人监管整改过程;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履行职责,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配合、通力合作,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梳理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3日前报街道安委会(安监所)。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正确、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附表:《东关街道国庆前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