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 电〔2009〕40号
高危及重要用电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为有效遏制电力客户重特大供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稳定和谐的供用电环境,结合上虞电网实际,提出电网高危行业用电客户和重要用电客户(以下简称"高危及重要用户")名单共10家。
被列入高危及重要用户的企业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加强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供电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高危及重要用户的供用电管理工作,完善高危及重要用户的档案,帮助指导高危及重要用户开展基础管理和设备管理,做到防治结合。供电局、经贸局、安监局要不定期开展高危及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协调隐患治理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名有关用户要积极整改设备隐患,建立应急预案,防范事故风险,不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防控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用电的可靠性。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下载:上虞电网高危及重要用户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