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 电〔2009〕138号
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综合素质,根据《上虞市供电局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现对2009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核对象:
局现职中层干部。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重点进行绩效考核。
三、考核方法:
1、自我总结。局现职中层干部要回顾考核年度中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同时填写《中层干部考核表》(附表一)、《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表》(附件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附表三)、《中层干部学习积分制考核表》(附件四),于2010年1月5日前报政工科。任职未满6个月的现职中层干部,应按规定填写上述表格,但不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2、民主测评。占总测评分的50%。主要由局领导、局现职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填写《上虞市供电局中层干部年度测评表》(附件五),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优秀(50分)、称职(40分)、基本称职(30分)、不称职(20分)"四个档次进行测评。
测评权重比例:局领导测评占40%、局现职中层干部相互测评占30%、职工代表评议占30%。
3、业绩考核。占总测评分的50%。主要由局职能部门提供各部门工作计划、指标、任务等的完成情况及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局领导填写中层干部绩效考核表(附件六),对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4、确定考核档次。测评分数和业绩考核分数汇总后,按照被考核人的总考核分确定考核档次,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70分为称职,69分~60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反馈
1、年度考核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个人反馈考核结果。
2、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由局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3、考核结果归入中层干部档案,按照《上虞市供电局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上虞市供电局年度岗位薪点工资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对其任免、薪酬、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表.doc
附件下载:中层干部廉政档案.doc
附件下载:学习积分制考核表.doc
附件下载: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下载:中层干部年度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