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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总结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09年度上虞市建设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局安委办决定对各单位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实施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年与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局属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局安委办的领导下,由局安监站牵头,抽调局公用科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的要求及其他有关内容。
四、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评自查阶段
各单位对照要求完成自查自评(见附件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并于2010年1月7日前报局安监站。(联系电话:82187827,邮箱:xieyin3721@163.com)。
第二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2010年1月1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考核组对各签约单位进行考核:一是听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特别是“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二是查看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三是根据2009年度平时资料上报及参加会议到岗情况。
第三阶段,汇总评定阶段
局考核组汇总考核评定情况,报局安委办审定。在2010年1月底前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宣布考核情况和总结交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并签订201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是对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考查,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落实分管领导和安管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准备,完善台账。各单位要进一步对照考核要求,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认真填报相关报表。
三、联系实际、扎实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把这次考核作为提高本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利契机,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把考核工作和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元旦和春节前对所属(辖)区域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