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10年上虞市建设局“小液化气”整治
与规范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液化气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上虞市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现2010年“小液化气”供应站整规工作全面铺开,确保顺利完成三年整规任务,现将《2010年度上虞市建设局“小液化气”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和促进“小液化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圆满实现三年整规工作目标,根据我局与上虞市“十小”办、绍兴市建设局分别签订的“十小”整规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2010年上虞市“小液化气”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底,全市“小液化气”供应站点的整改覆盖面达到100%,规范率达98%以上;协助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2010年度“小液化气”整规任务,完成率达100%,辖内“小液化气”行业规范率达98%;建立一套长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实现“小液化气”行业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以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发展品牌、创新业态等手段,促进“小液化气”行业转型发展。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5月底)
围绕三年总体目标,认真学习省、绍兴市、上虞市“十小”整规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任务,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出台“小液化气”整规工作年度计划,有步骤、有对策的部署工作。动员全市各乡镇街道对口办公室和燃气企业,明确重点、具体措施,对目标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巡查队伍,完善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
(二)规范巩固阶段(6月1日-9月底)
1、推进规划站点建设。根据《2010年上虞市“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和《上虞市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专项规划》要求,上浦、汤浦、下管三个乡镇“小液化气”供应站(点)必须于8月底前完成选址、建设任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将积极协助以上乡镇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并在启动、运行、安全保卫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指导,对启动后的供应站实施有效监管。
2、实施行业动态管理。继续开展每月信息报送工作,收集全市21个乡镇街道“小液化气”整规工作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和上报。开展全市各乡镇(街道)、11家小液化气储配站、1家供应站的调查工作,对2010年新增的站点进行重点排查,进一步做细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开展定期核查和不定期巡查行动。进一步强化液化气站日常工作监督,加强钢瓶进出和配送人员登记管理,及时报送新增配送人员名单,及时检查新增人员及气瓶存放情况。
3、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结合全市各燃气充装企业灌装、送气、维修等人员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培训机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岗位技能。计划于6月份,根据实际上报送气工人数,由市燃气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燃气协会,开展一期或几期全市送气工上岗培训考核。
4、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为促进和巩固“平安上虞”的创建,维护燃气市场稳定,根据市燃气行业质量安全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职责,我局将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运输瓶装燃气的单位和个人;取缔无证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的单位和个人;查处超期瓶,检查储罐、安全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检查并治理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5、紧抓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坚持“小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事故教训警钟长鸣,监督燃气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规范服务制度”,“用户管理制度”,“用户安全教育、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钢瓶复秤和倒残制度”,确保具有“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设备隐患检查制度”以及“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6、狠抓经营许可管理。以“小液化气”整规为契机,严格执行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继续推行“七个一”标准,即“一块供应站牌、一块当天价目公示牌、一块持证上岗人员服务牌、一套瓶装燃气经营证照上墙、一套质量安全制度上墙、一套台帐记录本、一套消防应急器材”。推进燃气企业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优质化管理企业,提档次等管理企业,整治不良企业,淘汰违法企业,促进瓶装燃气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转型发展。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底)
抓好年终整规“回头看”工作,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规范台帐资料。根据上级部署,对牵头行业整规工作进行验收,并总结验收情况进行上报。同时,积极组织做好市“十小”办、绍兴市建设局对我局“小液化气”整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沟通交流。一是保持与燃气企业的沟通联系,详细掌握企业从业人员情况以及发展现状,及时分析、掌控燃气行业变化动态,为我市行业整规、转型和发展提供重要现实依据。二是保持与各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反馈意见,综合了解乡镇级燃气形势,统筹均化燃气分布,保障居民燃气供应。三是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增进了解,整合力量,加强配合,保障联合执法行动的展开。
2、建立督查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公查、乡镇巡查、部门督查、企业自查”的监督体系,着力开展日常生产运行和安全检查,确保行业安全无事故。把整规工作检查提到议事日程,定期执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原则,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3、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大力宣传燃气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和部门执行力;大力宣传燃气整治的优秀做法和成效,普及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上虞市建设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