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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第二次计生“三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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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好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切实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第二次计生“三查”工作将从6月24日起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婚育龄妇女

二、时间安排

全镇从2010年6月24日开始至2010年8月31日结束,总计69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6月24日至7月4日,下村检查;

第二阶段:7月5日至8月31日,完成未查对象的扫尾。

凡在8月31日仍未见面检查的,由各村根据《计划生育协议》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作出处理;检查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全镇五大片同时开展检查,其中6月24日至7月4日下村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地点见附表。

2、各联村干部协助做好发动工作。

3、村干部到场核对三查对象,并签发三查联系单。

四、工作要求

1、村主要干部要高度重视并亲自抓,所有应查育龄妇女及在本村(社区)居住的外来育龄妇女必须到B超室检查,决不允许发生调包、漏查等作弊现象。

2、各村指导员、联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所联村完成B超“三查”工作,确保100%完成任务。

3、下村检查遇到停电,由所在村负责提供1KV发电机一台,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4、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5、第一次考核完成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止,第二次考核完成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止。

6、下村“三查”时,由村文书在村B超室门口填写好“三查”联系单的下联并标好该育龄妇女的信息编码,若别人代替填写视为无效;扫尾时,由本村计生联系员随同进行“三查”,不随同的要随带身份证进行检查,否则视无效;外地寄回的证明上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应有医生签署意见,否则视无效;做的尿TT检查,必须要有三名村干部签名,尿TT人数控制在各村应查人数的10%之内。

 

    附件:2010年度第二次计生“三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三查工作”Δ  2010年度  通知 

   抄送:市人口和计生局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0年6月9日印发

                           


附件下载:47号100609关于开展2010年度第二次计生“三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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