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电〔2010〕59号
局属各部门、班组:
根据国网公司《关于开展公司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电力公司"力争提前在2010年12月份全面实现'国家电网'品牌标识必要项目使用率100%、使用规范率100%的总体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上虞市供电局"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上虞市供电局"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表》(附件2),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就做好国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2010年是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品牌传播年",我们要以"品牌传播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在2010年9月15日前全面实现品牌标识必要项目使用率和使用规范率双双达到100%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完成自查并向市局提出验收申请。
2、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推广应用手册(第三版)》(从局域网资源下载栏下载)的学习和贯彻,掌握品牌标识的使用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品牌标识的应用。
3、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按照局制订的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表,明确时间节点,量化工作进度和目标,精心筹划,合理安排,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每月25日前各责任部门将品牌标准化建设应用情况表(附件3)报品牌标准化建设办公室。
4、为确保国网品牌的应用正确、规范,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品牌标识要经品牌标准化建设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5、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品牌建设的长效管理,把"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推进、轻维护"的现象,特别是在前阶段自查的基础上,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品牌建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实工作计划表.doc
附件下载:“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实完成情况表.doc
附件下载:“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