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 :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层基础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虞安办〔2010〕7号)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三个年”活动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三项建设”、“三项行动”为保障、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9〕88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以推动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增强事故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隐患治理、措施强化、载体推动、培训教育、严格监管、完善机制等方式和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履行,特别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活动使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规范化建设明显改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逐步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会安全”转变,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家庭作坊、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及区域性危化品、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是:交警大队以营运客车、校车、职工接送车和危化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等为管控重点对象,以超速超载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电瓶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为管控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路面管控;消防大队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关系国计民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宾馆、商场、市场,高层、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整改场所、集中租住的出租民房,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等;治安、禁毒大队要加强对民爆、剧毒、易制毒企业的安全监管;各派出所要特别关注公众密集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出租房、学生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和小作坊、小歌厅、小网吧、小市场、小餐饮、小旅馆等“六小”场所消防安全。
(二)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以政策为导向,以执法为手段,监管和服务并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采取企业自查、专项督查的方法,及时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使企业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成为常态,真正形成“自主排查、主动报告、积极整改、规范建档”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高度重视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定预案,全程跟踪督办,并对重大隐患通过媒体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不留后患。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交警大队要始终把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作为源头管理的重点,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外省籍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进一步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落到实处,真正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新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强村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强实战演练,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要继续强化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制度建设,督促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操作,严防发生危险物品被盗、丢失和流失等案(事)件。
(四)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各单位要结合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宣传工作。交警大队要继续利用宣传专栏、公益宣传广告、报纸、电视、图板展出、悬挂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开辟宣传新阵地,营造人人参与交通,人人倡导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消防大队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突出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用电用火、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初至5月中旬)。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督促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中旬至10月底)。一是督促各类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内容逐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抓好整改。二是对照《浙江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对所辖(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和分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生产作业场所及各类设备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各单位要结合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事故易发、多发,危险、危害因素多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落实《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情况组织检查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底至12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所辖(属)企事业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市局安生办。并同时做好迎接省、绍兴市考核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以王建龙副局长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指挥中心、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安生办(指挥中心邮箱)。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单位要突出对安全基础较差、管理力量薄弱、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把活动开展与全面推进企业ABC分类管理制度相结合,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大力宣传,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对贯彻落实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与经验,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总结提高,畅通信息。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着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转变安全监管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利契机,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特别是一些特色性、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将附件1-4于每月3日前通过OA系统上报指挥中心。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