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做好二○一○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文件

上虞市百官街道办事处

 

 

虞教体普〔201017

 

 

 

关于做好二○一○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

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百官街道各中小学,有关直属、民办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0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2010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城区百官街道教育工作实际,特提出2010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 新生年龄2003912004831出生。

2. 新生户籍2009831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3. 招生规划:实验小学11班,百官小学7班,鹤琴小学5班,城东小学5班,城北实验小学6班。

4. 施教区划分

 

施 教 区 划 分

实验小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舜江东路以北、市民大道以南、保驾山路以西的西横河、恒利、高丰、绿城社区的适龄儿童;赵家、杜家、中利、新建、后村等5村村民的适龄儿童。

百官小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卧龙、半山、金鱼湾、文化4个社区的适龄儿童;春晖中学集体户籍中的教师子女。

鹤琴小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龙山、平阳山、凤山、胜利、上源闸5个社区适龄儿童;岭光村村民的适龄儿童。

城东小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阳光、九浸畈社区及市民大道以南、凤山路-保驾山路以东的绿城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市民大道以南(含阳光、九浸畈社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

城北实验小学(筹)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大普路以西、市民大道以北、四环线以南的高丰、绿城社区适龄儿童;户籍在四环线以南的南湖片部分村(丰一、丰二、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村)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娥江片原娥江小学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大普路以西、市民大道以北、四环线以南,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

5. 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户籍在路东片各村、上棉社区的适龄儿童到城东小学报名(上棉社区的适龄儿童也可就近到丰惠镇祝家庄小学就读)。头甲村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悬沙小学就读,也可在城北实验小学就读。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环线以北的非村民子女,就读学校与居住地村民子女相同。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未申请缓学的儿童,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 招生对象:户籍在百官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 新生户籍:2009831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3 .招生规划:实验中学18班,百官中学12班,城北实验中学12班。

4.施教区划分

学 校

施 教 区 划 分

实验中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中路以北、凤山路以西、舜江东路以南的社区及舜江东路以北、保驾山路以西、西横河以南的区域的适龄少儿;新建村、赵家村村民的适龄少儿。

百官中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中路以南各社区,及市民大道以南、凤山路-保驾山路以东区域的适龄少儿;岭光村、春晖中学集体户口、路东片各村、上棉社区的适龄少儿;户籍在阳光、九浸畈社区及保驾山路以东、市民大道以南的区域和保驾山以西、西横河以南的区域,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少儿。

城北

实验中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西横河-市民大道以北、大普路以西的高丰、绿城社区的适龄少儿;户籍在娥江片(不含赵家村、新建村)、南湖片各村的适龄少儿;户籍在西横河-市民大道以北、大普路以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少儿。

5. 报名办法:户籍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儿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三、有关问题界定

1. 属于“三代同堂”户籍的[三代同堂户籍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新生本人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且自2006630以来一直未变动],若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有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若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2011年同)

2. 新生和户籍户主是姐妹兄弟关系的,且户主尚未成家,住宅住房产权人是户主或父母的,新生就读学校为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其它情况视作无住宅房产,新生则到前面规定的学校就读。

3.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住宅房产是指:在住宅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 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不包括共有人。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为2010630前,若尚未领取住宅房产证的,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为20091231前。

    4. 新生与父(母)居住房管公房(必须是提供租房相关协议等证件及近一年来的交费正式发票),且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其它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学校为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新生与父(母)居住单位所有的住宅房的(必须提供单位住宅房产证、租房相关协议等证件及近一年来的交费正式发票),新生就读学校小学、初中分别为城东小学、百官中学。

5.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的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至今尚未落实安置政策的,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6. 凡户籍在2009831以后迁入城区百官街道的,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来虞投资者、各类引进人才、军转干部、“绿卡”持有人等子女,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教体局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7. 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至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8. 居住在百官街道的上虞新居民子女入学严格执行虞教体字〔200759号文件,小学、初中指定就读学校均为上虞市新市民学校。

9. 提前预告:2011年起招生时房产只看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要求为上年度1231前,购房正式发票不以为凭。

四、严格招生秩序

1. 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招生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系统形象的大事。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 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学校不得擅自扩班,确实需要扩班的,由学校向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要严格控制班额,未经批准,初中各班人数不得突破52人,小学不突破50人。

3. 严密招生工作程序。今秋城区百官街道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45日两天,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核对户籍、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要核对房产交易有效发票。

4.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制订招生工作日程表,并抓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有关招生政策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做到接待热心,服务周到,解释政策准确无误,验证工作仔细慎重,确保城区招生工作顺利圆满。同时欢迎家长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电话:百官街道办事处,82214601;上虞市教育体育局,8221278682215370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城区  招生  意见

  抄送:上虞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教育工会、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方静副市长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4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270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