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 “三资”) 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尊重历史、依法合规、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核查、后理顺、再完善”的工作思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三资”管理组织体系,拓展“三资”服务内容,优化“三资”管理信息化系统,规范“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三资”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三资”监管,力争到2010年12月底,基本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三资”管理机构
撤消现有的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充实人员,明确职责,负责“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镇长兼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农业副镇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管办”),具体负责“三资”管理日常业务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资管办主任由农业副镇长兼任。原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站更名为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站(以下简称“代理站”),具体做好“三资”管理的代理服务工作。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日常“三资”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三资”经营、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
(二)严格“三资”管理程序
1、清产核资。采取先帐内、后帐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办法,逐步逐项逐笔进行清查登记,全面澄清村集体“三资”现状。清查的资金主要指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应收应付类的往来结算款项等;清查的资产主要是集体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水泥道路、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等;清查的资源主要是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管理、使用的自然资源(包括集体土地、山林、林地、果园、荒地、水面等)情况及其租赁、发包的明细现状,以及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其它资源。
2、审核公示。“三资”清核工作要求对农村集体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集体“三资”底子。清查情况接受村民代表咨询、监督、审核,要求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并根据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认定,认定的实有“三资”,由村民代表统一签字后登记,建立管理台帐,报送镇资管办和代理站审核。若核查结果与账面基数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3、建立台账。各村将“三资”清册数据上报到镇代理站,由代理站工作人员将上报的数据经审核后进行集中录入,合同、票据等相关原始凭证及资产、资源的照片逐一对应后也相应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同时,代理站要及时规范各村帐务帐目,建立一整套“三资”帐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簿和资源明细登记簿。在“三资”事项发生变动时,要求及时调整台帐登记,并注明原因,以确保集体资产真实性。今后每年要实施一次全面盘点,对盘查情况和结果要进行及时登记、及时调整、及时上报、及时公布,并形成制度。
(三)创新“三资”监管手段
1、建立“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引进现有的多功能“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在原先的农村经营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增设了原始票据、合同文本、资产资源实物图片点击查询功能,村级重大建设项目支出程序自动锁定等功能,建立一套更便于管理和查询的“三资”动态网络平台。
2、建立“三资”管理查询系统。根据实际需要,酌情配备触摸屏查询系统,将镇代理站的“三资”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直接链接,确保各村村民能随时查询、监督“三资”管理情况,使“三资”管理事项的公开工作做到阳光下公示、开放式运行。
3、建立“三资”管理预警系统。结合“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软件自带的预警系统,依托“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三资”监督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扼制“三资”管理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防止不稳定因素的蔓延和扩散。
(四)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拟订规范的操作流程。在监管程序上,实行集体决策制、预算报批制、执行审核制、变动备案制;在监管细节上,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制、资产资源评估制、年检制、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等。特别是对村集体工程建设,要从项目审议确立、预算确认、招投标实施、施工监理、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各村也要结合实情,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步骤
整项工作从今年6月初开始到11月底前结束,具体分为“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阶段(
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进行集中办公。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操作办法,同时印制“三资”清查登记表和汇总清册等相关资料。
(二)宣传发动阶段(
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掌握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召开由镇村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各行政村也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三委会干部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同时积极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栏、明白纸、村务公开栏等载体,进行深入有效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概念、方法、步骤、范围和模式。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摸底清查阶段(
2、审核公示阶段(
3、审议认定阶段(
4、拍照留存阶段(
5、软件安装调试(
6、数据资料录入(
7、业务培训阶段(
(四)总结提高阶段(
妥善处置“三资”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新机制。“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对公有资产、资源的转让、出售、租赁、发包等,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审核。村集体的资产处置和资源利用、开发项目,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要求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决策,形成处置决议,在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之前,应报镇代理站审核把关。镇代理站应及时向村提醒租费、发包款的收缴及把好工程款的支付关。村级开支项目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领导小组、资管办、代理站要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村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日常工作指定专人(结报员)负责,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有力促进“三资“监管工作落实。
2、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三资”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了解镇、村“三资”管理的概念和范围,认真领会“三资”管理精神实质,正确把握工作重点,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要求必须稳妥务实,注重工作方法,注意把握好相关的政策界限,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有关矛盾,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4、加强督查,推进落实。镇纪委要加强对村推行“三资”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实施监管工作存在敷衍了事、不依法办事行为的,及时进行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从中牟取私利,造成公共利益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附:小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小越镇人民政府
201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