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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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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根据市委办〔201088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本镇实行,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民生、和谐”的工作主题,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整治农村垃圾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着力打造“清洁小越”。

二、目标和要求

通过“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到2010年年底,使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保洁范围全面覆盖、设施装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长效机制全面运行,力争农村环境面貌在总体上达到“七无”标准。具体要求是:

1、无暴露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等公共地段的垃圾进行清除,无暴露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无水面漂浮垃圾:对河道、水塘、沟渠的漂浮垃圾进行打捞;

3、无乱贴乱画:对墙面、电线杆、树上等乱张贴大小广告、标语进行清理;

4、无散养畜禽:农户饲养的鸡、鸭、鹅、牛、猪等尽量实行圈养;

5、无乱堆乱放:主要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及基建剩余的砖、瓦、石、沙等择地堆放,做到整齐;

6、无污水横流:对阴沟、下水道等进行疏通,农户灶间、禽圈的污水有排放管道和沟渠,不任意流淌;

7、绿化地无杂草垃圾,绿化带内的杂草和杂物及时清除。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研和发动阶段(201065前)。

1、开展对集镇环境卫生情况的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镇环卫所负责对集镇范围内垃圾收集容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集镇范围内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情况。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及环卫设施设置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合理规划、规范设置”的要求,制定集镇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方案,对需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标准、建设时限提出明确意见,并明确管理责任。负责对集镇范围内垃圾死角进行摸底、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镇城监队负责调查集镇主要道路占道设摊、跨门经营、乱到渣土、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2、开展对行政村卫生情况的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各村负责对辖区内垃圾收集容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本村的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情况,并根据虞政办发〔2008123号文件规定制定农村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人员配备方案;负责对本行政村辖区内河流、沟渠、公厕、垃圾房、绿化带、公共场地、房前屋后等地方的卫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存在问题及未明确专人清扫保洁管理的区域提出整改方案。

3开展对道路沿线卫生情况的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镇环卫所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的329国道、越谢公路、五五公路、边盖公路等公路两侧20内卫生情况、路面破损情况及马路摊点进行调查,制定整治方案。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集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各村通过出黑板报、宣传栏、公告等方式,对村民进行清理卫生死角、规范家禽饲养等相关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培养增强大家的环境意识,营造“人人爱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06676)。

1、全面开展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镇环卫所负责,按照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要求,对集镇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设置进行改造;对集镇范围内道路、广场、公园、社区及工业园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确保以上区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整治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由镇城监队负责,加大对集镇主要道路占道设摊、跨门经营、乱到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整治和管理,及时清除对影响集镇观瞻的条幅、窗贴、宣传物品,动员沿街店面及企事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临街居民区、楼群院落、宾馆饭店等建筑物屋顶及阳台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屋顶及阳台管理规范有序,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达到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

2、全面开展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在第一阶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做到“五有四无”:有布局合理的垃圾投放点、收集点,有专职保洁队伍,有长效管理制度,有考核奖罚制度,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无暴露垃圾,河道、池塘等可视范围内无漂浮垃圾,房前屋后无堆放垃圾,墙面、杆线无乱涂乱贴

3全面开展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结合越谢线路面大中修工程、329国道小越段路面“白改黑”工程及小越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小越镇域范围内的329国道、越谢公路、五五公路、边盖公路等公路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做到:公路两侧20米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堆放杂物,无乱搭乱建;道路路面无坑洼;公路两侧无瓜果摊点;沿线各村要加强对本行政村范围内道路的日常管理,一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在这一阶段,镇、村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本辖区内存在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其中:集镇范围内由镇环卫所牵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少于3次,行政村范围内由各村自己负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771120镇、村两级对专项行动进行回顾小结,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巩固行动成果的工作举措,完善各类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小越镇环境卫生“以奖代补”补助标准,逐步形成定期集中整治与专业化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在本阶段,集镇范围内由镇环卫所牵头,开展集中清洁行动每月不少于2次,各行政村范围内由各村负责开展集中清洁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

(四)总结评比阶段(2010112112)。全面总结全清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结合集中行动期间督查考核和后续复查情况,考评各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绩,综合评定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达标村。

四、工作要求

“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是改善农村环境、提升集镇品位的重要举措,更是事关小越形象、事关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行政村和单位必须充分认清本次清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实抓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镇政府已成立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范围内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各行政村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必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这项民生工作办实办好。

2、营造氛围,强化措施。各行政村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积极保洁;各村要加强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地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切实增强群众的自觉意识,让保洁工作内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3、健全制度,注重长效。镇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各村创业承诺目标责任制环境考核之列。各行政村要根据考核要求,出台相应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程,切实增强环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坚持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垃圾死角,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集中行动期间,镇党、镇政府将成立个由相关人大代表组成的专项督查考核组,对各行政村的清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情况实行书面通报;并采取不定期复查的方式加大日常考核力度;督查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小越镇“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解表

2:小越镇“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及督查考核计分表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小越镇人民政府

                                2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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