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推进,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现就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办法
1、体检对象:2010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2、体检内容:常规体检(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GPT及表面抗原,心电图、B超,60岁以上老人血脂、血糖,胸透(根据需要进行)。
3、体检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中旬基本完成。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4、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随带《合作医疗证》到指定地点按序进行体检,要求空腹、禁尿,并听从现场登记人员的具体安排。
二、工作要求
1、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要积极落实好体检队伍,准备好相关仪器设备,按时按要求为参保农民做好体检工作。
2、各村、社区要根据体检日程安排,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到指定场所参加体检。体检完成情况将列入年终村级考核。
附件:体检地点及日程安排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农民健康体检Δ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0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26号100429关于开展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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