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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委〔2010〕11号关于开展农村乡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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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委〔2010〕11号

 

 

中共丁宅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村乡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努力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对不良风气的评议、修订村规民约和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尚,巩固提升“双建设”工作成效,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村开展“乡风评议”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为目标,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扎实推进文明乡风村建设,促进我乡各村在思想道德建设、生活环境改善、文体活动活跃等方面实现新的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等方面建设为重点,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悖、农民群众强烈不满、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能够解决的农村社会风气方面突出问题,发动农民群众开展评议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弘扬社会正气,抵制不良风尚,推进乡风文明。

三、活动内容

1、以议陋习、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乡风文明评议活动;

2、以修订村规民约为主要方式的乡风文明规范活动;

3、以文明村创建为主要载体的乡风文明实践活动;

4、以活跃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手段的乡风文明颂扬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3月底)

    出台全乡乡风评议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各村具体任务和责任。各村制定方案、建立班子、明确责任、制订政策、宣传发动。

1、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各村要及时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的乡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乡风评议活动的具体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本村乡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使乡风评议活动更具贴近性和针对性。

2、召开会议,发动群众。各村要层层召开乡风评议活动动员会,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参与乡风评议。及时组织村两委会干部、团、妇、老年协会等负责人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调动村党员干部开展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带动示范作用。

3、强势宣传,精心指导。要紧扣开展乡风评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通过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载体,大力营造评议活动的良好氛围。要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法制、改陋习“四讲一改”为重点, 广泛开展“崇尚文明新风、建设和谐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乡干部、农村指导员要到各联系村进行一次宣讲,通过深入基层,把先进的思想文化、文明礼仪、生活习惯带到群众身边,引导农民群众以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为标准开展评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底)

1、广泛开展议陋习、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乡风文明评议活动。通过村“两委会”、村民小组、妇联、共青团、老年协会等组织村民开展不同层次的道德风尚评议会,查找存在的不良习俗,评议身边的不文明现象,摆事实、讲道理,论危害、树正气,努力形成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各村的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学习,以怎样为加快家乡发展作贡献、怎样为提升本村群众文明素质作表率为主题作出承诺。

乡风文明评议的次数为每年6月、10月各一次。

2、广泛开展以修订村规民约为主要方式的乡风文明规范活动。对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勤劳致富、知法守法、文明礼仪、敬老爱幼、扶贫助困、诚信友爱、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清洁环保。通过签订村民公约等方式,解决当地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使不良风俗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新风得到大力弘扬。

3、广泛开展以文明村创建为主要载体的乡风文明实践活动。按照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创建文明村的基础上,各村根据自身的历史沿革、地理环境、人文习俗等实际情况,确立一项发动面广,可以长期、常年坚持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逐渐形成各村的文明创建特色和风格。针对农村存在的社会风气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好婆媳”、“绿色家庭”、“文化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大力倡导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尊老爱幼、勤劳致富、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

4、广泛开展以活跃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手段的乡风文明颂扬活动。积极开展先进文化进农村活动,采取多种方式,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由村民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放映电影、专场演出,举办吸引广大村民参加的有地方特色的村落文化节;鼓励开发利用反映当地文化特色(如腰鼓、民间吹打、剪纸、蚕垄等)的活动项目,创作一首具有本乡特色、蓬勃向上的乡歌,组织村民演唱;逐步推开文明单位文化结对工程, 通过开展一系列颂扬先进、愉悦身心、和谐人际关系的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市场,形成了“周周有活动,季季有晚会,处处有宣传,经常有推介”的新局面。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2月初)

    各村认真做好总结,树立典型,积极探索培育乡风文明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注重提升和完善村规民约的文明内涵,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深化乡风评议活动,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在此基础上,申报文明村创建名单。

五、奖励办法

    对乡风评议活动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三个“十佳”称号的家庭,通过文明村验收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风评议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市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乡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乡风评议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乡风评议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单位要将乡风评议活动与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参与、精心指导、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以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四送”服务活动,文明单位要深化“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乡风评议工作有声势、有力度、出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党政办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乡风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各村要利用广播、广告牌、宣传窗等宣传阵地,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乡风评议活动中来,树立农村和谐文明新风尚。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 乡风评议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宣传部


丁宅乡党政办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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