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绍兴、上虞市《关于在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工作,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虞政发〔2009〕56号)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街道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10年来我街道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以及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上级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的方法和要求
1、普查方法: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2、普查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政府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宣传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普查的工作步骤:
人口普查分四个主要工作阶段进行。
(一)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阶段(5月—10月)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已于6月底前完成。
下步街道人普办将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户口整顿、清查摸底、入户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各项环节进行培训,培训工作从7月开始到10月结束,根据人普工作阶段分4次进行,并相应进行测试。
1、户口整顿培训(7月底前):主要对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工作方案、户口整顿调查小区的划分原则和方法、入户调查方式和调查表填写进行讲解和测试。
2、清查摸底培训(8月底前):主要对普查小区地图的绘制、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进行讲解和测试,并粗略讲解长表和短表的填写方法。
3、入户登记培训(9月底前):主要对人普入户登记方法、人普表格的填写格式进行讲解和测试。
4、快速汇总、质量抽查等培训(10月中旬):讲解数据快速汇总办法、普查资料包装、运输及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二)户口整顿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选聘户口整顿调查员,划定调查小区(7月1日—7月31日):按照地域完整、不重不漏、明显边界的原则,划定户口整顿的调查小区,并选聘好户口整顿的入户调查员。户口整顿调查小区可与人口普查小区划分保持一致。
2、入户调查、数据过录(8月1日—8月20日):调查员入户询问,填写《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调查表》、《户籍人口户口登记项目不一致情况表》、《绍兴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过录表》,全面查清本地的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外来人口、外出人口、户口待定人口、港澳台和外籍人口等情况。
3、数据处理、人户不一致核对(8月20日—8月31日):组织人员,将户口整顿资料手工录入计算机,并进行人户不一致核对。
(三)清查摸底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收集部门资料(9月1日—30日):按照需要普查的区域范围,主要收集以下相关人口资料:人口计生部门的育龄妇女及生育情况资料,全员流动人口信息资料;卫生部门的婴幼儿保健资料;民政部门的死亡人口情况资料;外事部门的港澳人口、外籍人口资料;统计部门的农村地区全户外出人口资料;物业管理部门的业主信息、业主人住宿信息等资料。
2、编制普查小区地图(9月1日—30日):普查员要通过实地勘查,熟悉普查小区的环境,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数量、分布情况,并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绘制《普查小区地图》。
3、编制《户主姓名底册》(9月1日—30日):通过入户摸底,并在核对好的户口整顿资料基础上,结合部门资料,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并把编制好的《户主姓名底册》输入电脑,9月底前上报。
4、长表抽样和预约上门登记时间(10月1日-31日):在每个普查小区的《户主姓名底册》的“户编号”上随机等距抽取长表调查住户组;在摸底阶段时普查员需上门宣传,并预约好上门登记时间。
(四)普查登记复查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11月1日至10全面完成入户登记工作。
2、11月11日至30日完成全面复查、验收和上报等工作。
五、普查的关键环节
人口普查是一项十分庞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新形势下完成,特别是高质量的完成普查任务十分艰巨。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必须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这次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
1、两员选配是基本,要确保配齐配强。组建强有力的人口普查机构、选配一支素质较高的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是确保我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圆满成功的基础和关键。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要综合统筹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划区绘图、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需要,组建一支人员稳定、业务连贯、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熟悉当地情况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
2、搞好培训是重点,要确保抓实抓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业务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每个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来不得半点马虎,为此,街道人普办要重点组织搞好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各村(居)、社区要负责指导好普查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人口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3、流动人口是难点,要确保措施落实。(1)搞好户口整顿工作和清查摸底。摸清人口、住房,特别是外来人口、外出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户分离等情况,明确登记地点。将摸底数据与有关部门的数据进行比较评估。(2)对一些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应进行专项的整治和登记工作。(3)每个普查小区登记结束后,应组织知情人认真核查,遗漏的补上,重复的去掉,要发动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千方百计提高登记质量,做到环环控制,步步把关,确保人口普查工作的高质量。
六、普查的组织保障
1、要强化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人口普查的关键。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要把人口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2010年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在普查登记阶段更应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集中力量完成人口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街道已成立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由片领导为组长的包干负责制。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也要成立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准备,精心部署,力争人口普查工作达到较高水平。
2、要强化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在普查登记之前,要大力宣传居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普查登记的情况和广大普查工作者不怕困难、乐于奉献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居民群众明白依法如实申报人口情况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以取得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并积极主动地做好如实申报工作。
3、要强化督查考核。街道联村(居)、社区、有关企业干部要切实负责指导好所联村(居)、社区、企业的人口普查工作,要确保人口普查过程中各个工作环节的进度。街道将把人口普查工作纳入村(居)、社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街道人普办要对各村(居)、社区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类上报表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登记,作为考评依据。
附:1、百官街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分工表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