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发改价〔2010〕46号

 

市殡仪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7〕202号)和《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0〕62号)精神,鉴于近几年来,燃油等价格上涨影响火化、接尸成本的实际情况,并衔接邻县收费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遗体火化、接尸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火化费指遗体火化的费用,包含遗体包扎、遗体消毒、遗体置入火化炉、浇水、骨灰整理、骨灰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成人330元/具;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儿童150元/具。

    二、接尸费收费标准,接尸费指遗体从遗体所在地抬运到殡仪馆的费用。接尸费(往返计程)调整为:4.50元/车公里。设起步价90元/车公里,实际计费里程往返少于20公里的按90元计收,超过20公里的按实际里程计费。接尸费超过150元以上部分由市财政补贴。另如丧户自愿委托殡葬(仪)工作人员抬尸的,每具加收60元,抬尸距离超过1公里的再加收40元,丧户自行抬尸的,不得收取抬尸费。

    三、对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或残疾军人证的抚恤优待对象,五保户、“三无”人员的火化费,接尸费实行全免,低保对象、困难家庭救助户的火化费、接尸费减半收费。上述人员可凭国家颁发的有关证件或规定办理相关减免事宜。

    四、本通知自2010年8月25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你单位接文后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245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