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委 :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率,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就建立道墟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和改善农村民生的工作目标,按照“户集、村收、镇转、市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以“户集”和“村收”环节为突破口,以加强各村环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强化环卫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革命”和“清洁家园”行动,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居住环境的满意率。
二、工作目标
1、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全面建立,各村垃圾收集点全面使用,相应基础配套设施全面完善。
2、各村专业保洁员队伍的配备率达100%。
3、各村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道路、河道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日扫日清日运。
4、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5、各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村级环卫保洁站建设。各行政村应建立环卫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保洁站负责本村范围内的保洁任务。
2、健全村级保洁员队伍。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原则上村级保洁员数量按在册农业人口数400:1的比例配备。村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庄内主要道路、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有条件的村可推行村庄环境卫生市场化保洁,提高保洁实效。
3、严格环卫工作人员管理。各村要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镇环境卫生管理站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村保洁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村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加快设施完善。
1、做好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村级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配置村庄内垃圾桶和垃圾箱(房)。对现有破旧垃圾箱要及时进行修缮。对农户比较分散或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推行袋装式垃圾收集法,实行垃圾分户收集。垃圾箱(房)的设计和建设要规范,要求封闭式,有盖(顶)和门窗。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要远离主干道、河道和饮用水源区。
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村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及时收集和清运村庄垃圾桶、垃圾箱(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经费补助。
为加大各村垃圾集中处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对各村的垃圾集中处理进行适当资金补助。
1、垃圾清运和村庄保洁补助。各村在将生活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的前提下,按各村实际垃圾收集清运量及路途远近,进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在2009年的基础上提高10%的比例。
2、基础设施补助。各村每年新增加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投入进行适当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新购大型标准垃圾桶每只补助100元;
新购小型标准垃圾桶每只补助70元;
新建大型垃圾房每座补助600—800元;
新建小型垃圾房每座补助300—500元;
新建村级垃圾中转点(要求有顶棚)每座补助建设资金的30%-40%。
专项补助经费原则上每年核拨一次,由镇政府综合各村当年实际垃圾收集、村庄保洁、基础设施投入等情况,经考核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年底补助到村,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则降低补助标准。
各行政村要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拓宽筹资渠道,通过企业捐助等多种途径,落实资金。
(四)健全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环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工作规程。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村庄保洁员职责等,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及垃圾清运、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保洁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为日常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要加强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包括《村庄卫生公约》、《门前屋后三包管理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等。
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镇政府每季组织对各行政村的环卫队伍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率、村庄清洁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检查,并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开展抽查。考核结果与专项补助经费相挂钩,与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双争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相挂钩。各村要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本村庄环卫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支付保洁员报酬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也是一项民生工作、实事工程。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合力。镇政府成立由镇建设发展办牵头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考核监督办公室,由镇建设发展办、财办、社会事务办、农办等为考核成员。各村也应及时建立相应组织,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农村陈年垃圾清理,要把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与文明村、卫生村、环境整治示范村、生态村创建有机结合,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构建农村宜居家园等内容的宣传,努力在全镇营造“人人行动、清洁家园”的良好氛围。
五、本意见自2010年6月1起试行。
附:道墟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道墟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