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的内部管理,提升敬老院的服务水平,经研究,在前两次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和晋级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敬老院评星晋级活动。请根据以前考评的星级和对照评定条件、评分细则,积极开展此项活动,对已达到五星级的敬老院也将再次核查,望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评定条件
敬老院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二星级敬老院、三星级敬老院、四星级敬老院和五星级敬老院。各星级敬老院评定条件如下:
1、二星级敬老院
(1)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30人,总分在75分以上;
(2)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20-29人,总分在80分以上;
(3)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15-19人,总分在85分以上。
2、三星级敬老院
(1)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30人,总分在80分以上;
(2)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24-29人,总分在85分以上;
(3)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18-23人,总分在90分以上。
3、四星级敬老院
(1)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30人,总分在85分以上;
(2)床位在35张以上,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25-29人,总分在90分以上。
4、五星级敬老院
(1)床位在50张以上,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40人,总分在85分以上;
(2)床位在50张以上,入院供(寄)养人数达到35人,总分在90分以上。
二、考核评分标准
本着有利于促进敬老院提升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内部管理、优化养老服务的原则,从收养工作、民主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十个方面确定评分内容。详见上虞市敬老院评分细则。
三、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采用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
1、听取乡镇(街道)开展敬老院评星晋级活动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资料;
3、召开入住老人座谈会;
4、走访“院户挂钩”对象。
四、具体工作要求
1、申报:各乡镇(街道)根据目前各自敬老院实际情况,作出创建晋级计划安排,并填写敬老院评星晋级申报表,于8月6日前报市民政局社救科,对不提出申报的,原则上年底不予验收;
2、各乡镇(街道)在11月15日前,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同时将评星晋级活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救科;
3、入院供养人数按每季实际供养人数的平均值确定;
4、对创建和晋级成功的敬老院将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适当的奖励,并颁发标志牌。
附件一:上虞市敬老院评分细则
附件二:上虞市敬老院已评星级情况
附件三:上虞市敬老院评星晋级申报表
二О一О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