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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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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政〔2010〕16号

 

 

丁宅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四月份“爱国卫生月”大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争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目标定位和打造“宜居丁宅”的总体要求,按照“户集、村收、乡转、市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以“户集”和“村收”环节为突破口,以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和强化农村环卫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革命”和“洁净家园”集中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1、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全面建立,各村垃圾收集点全面投入使用,相应硬件配套设施全面,村级道路日常养护全面展开,全乡各行政村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

2、各村专业化清扫保洁员、清运员队伍的配备率必须按要求达到100%。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村级道路、河道、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

4、全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5、各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

三、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

    集中整治月活动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具体分三阶段实施:

1、4月1日—4月10日准备发动阶段。制定并下发《丁宅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要求各行政村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全面动员工作。

2、4月11月—4月25日集中整治阶段。各行政村根据职责任务和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整治活动。

3、4月26日—4月30日验收提高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乡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小组对各行政村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同时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主要任务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明确保洁内容

保洁内容主要包括:进村道路及村内道路、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垃圾房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公厕卫生保洁;沟渠、山塘水库、溪流保洁;房前屋后及其它有关环境卫生保洁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村级环卫保洁站建设。各行政村应建立环卫保洁站,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村级环卫工作。

2、健全村级保洁员队伍。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清扫保洁员和清运员。原则上村级清扫保洁员以原自然村为单位进行配备,具体按小村配1名、中村配2名、大村配3-4名的要求落实清扫保洁员,清扫保洁员必须确保保洁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包括村道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沟渠、河塘、公共厕所、绿化地块等卫生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积泥积沙、无乱堆乱放等;按各行政村配1名的要求落实清运员,清运员必须做到全村垃圾日产日清日运。

3、严格环卫工作人员管理。各村要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管理,明确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环卫所汇同乡城监中队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村保洁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村及时整改落实措施。

(三)完善配套设施

1、做好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村级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垃圾站(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站(房)的要求,配置村庄内垃圾桶和垃圾站(房)。对现有破旧垃圾站(房)要及时进行修缮。对农户比较分散或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推行桶装式垃圾收集法,定量给农户发放垃圾桶,实行垃圾分户收集。垃圾站(房)的设计和建设要规范,要求封闭式,有盖(顶)和门窗。垃圾站(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要远离村级主干道、河道和饮用水源区。

2、配齐垃圾清扫清运工具。全乡各村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及时收集和清运村庄垃圾桶、垃圾站(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各村清扫保洁员和清运员必须统一配置安全反光服和收运三轮车,服装和收运三轮车费用由乡政府进行另行补助,清扫工具、环卫设施维护、车辆维修等费用由各村自行负责。

(四)健全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各村保洁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程。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明确清扫员、清运员工作职责及垃圾清运、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加保洁人员的责任意识。

2、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台账管理制度、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为日常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要加强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包括《村庄卫生公约》、《门前屋后三包管理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等。

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集中整治结束后乡政府将组织考核检查小组对各行政村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今后还将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专项补助经费相挂钩,与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双争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相挂钩。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本村保洁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支付保洁员报酬的重要依据。

4、健全情况通报制度。乡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将每月一次在乡政府大厅进行通报,对组织检查、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要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乡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和相应职责。

2、建立机制、规范运作。要切实把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实事工程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投入保障机制。乡政府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专门用于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的补助和奖励。各村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此项工作并积拓宽筹资渠道,通过企业捐助等多种途径,落实资金。二是规范管理机制。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场化、规范化轨道。建立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管理责任制,定范围、定人员、定职责、定报酬,切实做到严格管理、规范管理。三是督查考核机制。集中整治后乡政府将组织月度专项考核,各行政村必须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后,切实加强对村级保洁员队伍的督促管理。

3、发动群众、形成合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十分艰巨。要紧紧依靠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弘扬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通过“文明示范户”评选等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中来,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努力在全乡上下营造“人人行动,洁净乡村”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集中整治月△   实施意见


抄送:市新农办    市建设局


丁宅乡党政办                             2010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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