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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镇镇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大型体育活动突发安全事件,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型群众体育活动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2、基本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体育场所的安全监督,保证体育活动安全。加强对体育活动管理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对体育业务水平和预测、防范、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在本级体育场所及公共设施范围内,加强对参加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观众的公共安全教育和宣传。

    二是分级负责。镇政府为本级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公共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负总责。镇所属体育场所及学校为各体育场所公共设施安全第一责任人。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是加强协作。积极主动配合派出所、加强与学校、文化、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条件

全镇大型体育活动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案,指导全镇中小学做好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群众、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迅速控制事故,防止人员伤亡,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保持正常的教育秩序。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王永表

副组长:杜秀丽  张锡峰

  员:王兴海  周涨潮  倪水乔  黄志万  俞丽平  王玖根

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内,联系人:倪水乔

联系电话:82091850

办公室下设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四、主要职责及工作小组职责

1、主要职责

(1)加强各体育场所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

    (2)负责本级管理的体育场所及所管辖范围内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检查督促本级各职能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活动秩序等工作。

(4)检查、督促本级管理的体育场所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部门和设施应急演练。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配合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安排应急药品和器械,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人员,由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所承担的职责确定。镇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五、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1)、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并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对重点设施、重点区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人员队伍,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突发事故的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并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2、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3、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六、附则

1、本预案管理部门为章镇镇人民政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3、全镇各部门(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时可根据本预案精神,制定本部门单位大型体育活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4、当发生重大、特大事件时,本预案与《章镇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相关专项预案一并执行。

5、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6、未明事宜由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7、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章镇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镇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处置镇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王永表

副总指挥:马定波

    员:王文松、阮小江、冯柱、杜秀丽、诸夏良、谢志根、

胡四海、马光明、孙伟琴和事发地行政村(居委)主要负责人。

2、镇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处置涉及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群体性事件。

(1)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村级和镇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村级和镇有关部门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措施,并向上级提出相关建议。

(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3、镇有关部门职责

(1)党政办:协调各部门、办、线负责事件处置全过程的信息汇总、反馈、材料上报等,积极为镇党委、政府做好参谋。同时,落实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2)社会事务办: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的或教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做好参与事件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3)派出所:领导和组织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现和搜集境外反华势力、间谍情报机关、各种敌对势力在幕后策划指挥、宣传煸动、插手利用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情报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侦察工作。

(4)镇民政办:参与处置因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参与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参与因村委会选举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

(5)镇司法所: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规、政府规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6)镇财政办: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7)镇社保所:参与处置因劳动和社会职位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8) 章镇国土分局: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9)镇城建办:参与处置因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0)镇农技信息中心:参与处置因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林业使用权属纠纷及农业经营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1)章镇卫生院: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12)章镇广电站:参与处置因广播影视节目相关内容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3)工商所:参与处置因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村级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明确负责人、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落实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5、现场应急指挥部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一般由事发地村级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村级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成员由村级有关负责人组成。

发生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镇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的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过程中的总结、报告。

五、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各村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事发地的村级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六、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事件平息后,事发地村级两委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七、应急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八、附则

负责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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