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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合[2010]51号
各基层供销社、市农资有限公司:
现将浙农专发[2010]56号“关于转发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开展对所售农药商品的排查,坚决杜绝禁限用高毒农药的销售。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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