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特制订《关于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日
关于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新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提升新社会组织专业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作用为着力点,通过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我市新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党员的目标要求来进行,着力解决新社会组织在思想观念、自身发展、诚信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活动,到2012年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培育一批“诚信服务先锋”“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诚信服务先锋”“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发展主题。着眼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新社会组织任务,切实突出“诚信服务先锋”的争创主题,将深化“诚信服务”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将“诚信服务”要求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
(二)贴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新社会组织的工作实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引导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新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展任务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的整体效果。
(四)注重长效机制。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载体措施
(一)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三服务”活动
1.服务员工。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建立与上级党组织的双向联系制度,及时反映新社会组织中员工的要求和呼声,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员工的功能,拓宽新形势下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服务员工、凝聚人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服务单位。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积极营造宽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奉献”活动和为新社会组织发展“献计献策”等活动,积极引导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服务质量。
3.服务社会。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结合“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新社会组织诚信服务、回报社会”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参与社会各种公益活动,不断提升新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建立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关系。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强化党员意识、坚持党员标准、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主动为社会作贡献。在新社会组织中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在新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三展示”活动
1.展示身份。在新社会组织党员中积极开展“佩戴党员标识上岗”、“争当党员标兵”等活动,亮明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在工作时间要佩戴党员标识,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展示形象。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给党员安排急、难、险、重的任务,通过各方面的考验和锻炼,做到党员带头创业,带头奉献,带头守法,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作表率。让党员在新社会组织干部员工中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出来。
3.展示先进。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营造创新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激励党员坚定地站在新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前列,充分展示自己的精神风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工作中增强创新意识,发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
五、方法步骤
我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0年9月20日)作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广大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采取适当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争创。(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前)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五带头”为标准,以切实推进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作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9月至12月,着重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2011年1月至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点评评议。(本方案印发之日至十八大召开前)各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指导小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通过参加相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结合日常工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随时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各相关党委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有条件的,要结合年度考核,组织职工群众开展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
(四)总结评比。(2012年5月前)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对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交流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民政局牵头,以市教体局、市农林渔牧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为主要成员的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市级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所主管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认真落实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布置的相关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橱窗、宣传展版等形式,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切实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指导检查,坚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督导;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严格遵循活动的方法步骤,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