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虞市安全生产委会员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安[2010]1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要求,积极推进“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方面。
1、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急弯或弯道反超高、标志标线、行车视距、中央分隔带护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承载能力、护栏防撞强度和桥堍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
2、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3、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矿山。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擅自改变设计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不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
5、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场所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机械制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在作业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收存;爆接切割工业用气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包工程、项目、设备设施作业的监管情况。
7、学校: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危房的处置情况;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和门卫值班执勤,特别是上下学时段和重大活动时期的安全管理情况;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实验用危化物品管理情况;学校预防季节性和流行性疾病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16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检查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重整改。
第二阶段:镇级检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16日)
由镇各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办公室参与,分五个组开展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商贸流通、工矿企业组
组 长:郑哲军
责任办公室: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
工作职责:商贸流通企业、危化企业、矿山、重点企业、渡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二组:文教卫生组
组 长:石建霞
责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
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包括校舍、食品、接送车、学校周边安全等),各类节日文体活动场所检查;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的安全检查。
第三组:农林渔牧组
组 长:许明海
责任办公室:农技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农机车辆、山林、渔业安全,水库、标准堤塘、水利工程等的安全检查。
第四组: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组
组 长:张海君
责任办公室:建设发展办
工作职责:镇、村道路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等。
第五组:景区管理、开发组
组 长:章坤华
责任办公室:东山景区开发办
工作职责:景区开发建设工程安全、景区道路、景点和庙宇建筑等安全情况。
(三)第三阶段:上级检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16日)
由市领导带队分七个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检查安案,突出重点,落实人员,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检查组要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即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加强组与组之间的联系,有的单位可以联合检查。检查情况于5月18日前交镇安监所,便于及时汇总上报。
根据《上虞市安全生产委会员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安[2010]1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要求,积极推进“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方面。
1、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急弯或弯道反超高、标志标线、行车视距、中央分隔带护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承载能力、护栏防撞强度和桥堍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
2、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3、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矿山。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擅自改变设计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不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
5、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场所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机械制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在作业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收存;爆接切割工业用气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包工程、项目、设备设施作业的监管情况。
7、学校: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危房的处置情况;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和门卫值班执勤,特别是上下学时段和重大活动时期的安全管理情况;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实验用危化物品管理情况;学校预防季节性和流行性疾病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16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检查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重整改。
第二阶段:镇级检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16日)
由镇各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办公室参与,分五个组开展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商贸流通、工矿企业组
组 长:郑哲军
责任办公室: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
工作职责:商贸流通企业、危化企业、矿山、重点企业、渡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二组:文教卫生组
组 长:石建霞
责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
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包括校舍、食品、接送车、学校周边安全等),各类节日文体活动场所检查;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的安全检查。
第三组:农林渔牧组
组 长:许明海
责任办公室:农技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农机车辆、山林、渔业安全,水库、标准堤塘、水利工程等的安全检查。
第四组: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组
组 长:张海君
责任办公室:建设发展办
工作职责:镇、村道路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等。
第五组:景区管理、开发组
组 长:章坤华
责任办公室:东山景区开发办
工作职责:景区开发建设工程安全、景区道路、景点和庙宇建筑等安全情况。
(三)第三阶段:上级检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16日)
由市领导带队分七个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检查安案,突出重点,落实人员,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检查组要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即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加强组与组之间的联系,有的单位可以联合检查。检查情况于5月18日前交镇安监所,便于及时汇总上报。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