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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道“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绍兴市、上虞市“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决定自2010年11月起至12月15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东关街道“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确保实现火灾指标“零增长”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关街道“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崔煜忠任组长,副主任李明昌、阮君土、派出所长陈才华分别任副组长,各办、中心主任为成员。

    三、工作重点

   “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本辖区重点火灾隐患以及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进行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2.要重点推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做法,组织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3.督促公众聚集场所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4.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停业整顿,限期消除隐患。

(二)“三合一”场所

    1.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减少“三合一”场所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作坊、小企业及其他火灾隐患突出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3.对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人员搬离为辅”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火灾隐患,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社区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综合整治,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村、社区、单位要加强源头防范。

(三)居住出租房屋

    1.按照《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工作,防止亡人火灾发生。

    2.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治安巡防队等单位和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新居民专管员、安监员等队伍的作用,联合排查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

    3.对排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四)高层和地下建筑

    1.重点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置到位并运行正常,确保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2.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依法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关停。

(五)农村消防安全示范村建设

    1.严格落实《关于组织开展绍兴市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虞公消[2010]73号)要求,扎实开展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工作。

    2.加强农村防火工作,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0年11月起至12月15日,分四个阶段:

     1、部署阶段(11月12日前)。根据《东关街道“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进行广泛动员。

     2、自查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9日)。公安、安监、相关办线和部门、各村(社区)要组织精干力量,针对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排查,自查表请于11月19日前报政法综治办。

    3、整治阶段(11月20日至12月10日)。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采取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由公安、安监等部门下达督查意见或进行书面通报,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整改结果表请于12月10日前报政法综治办。

    4、核查阶段(12月10日至15日)。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继续抓好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搞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研究长效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六、有关要求

    1、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2、立说立行,搞好整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阶段性的工作重点,特别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动员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做好列管单位特别是“六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区域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查找隐患,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要提前谋划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明查暗访,形成消防工作合力。

    3、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在抓好“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起草编制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强化消防责任制考评验收,加快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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