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委: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虞政发[2009]60号)《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虞劳社[2010]2号)精神,为确保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完成,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各村(居)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要落实专门人员抓好这项工作。在这同时,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广播、黑板报以及上门分发宣传资料,把这项制度的参保对象、缴费档次、领取条件、待遇享受和优惠政策等内容讲深讲透,解释清楚,让老百姓明明白白选择,顺顺当当参保,踏踏实实收益。
二、积极引导,抓住重点,全面完成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要认真贯彻落实镇下达的参保指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并重点抓好45-60周岁人群的参保工作,特别是已到60周岁的人群及在外工作人员要通知到人,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
三、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
根据虞政发〔2009〕6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有序开展我镇的新居保工作,对各村(居)委设置了代办员,并由各村(居)委文书兼任,各代办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政策,努力做到办理手续不出村,查询信息不出村,解决难题不出镇。
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名单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