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业:
根据上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1号《关于在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巩固一、二轮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目标,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为企业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健全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为重点内容,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有效性,努力实现职企双赢的目的。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镇成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实施及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评选程序
根据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规定,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从2010年开始,程序如下:
1、自评申报(2010年7月底前完成)。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 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各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向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原则上所有企业都应参加创建)
2、检查审核(2011年9月底完成)。对企业的申报,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逐一核实。
3、通报命名(2011年10月底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镇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其中成绩突出的,推荐为上虞市级绍兴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创建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集体的重要依据之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如发生有一票否决情况的问题,取消其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要广泛发动和组织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要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创建活动的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把创建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精心组织实施。镇机关各办(中心、站)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各自职能的实际,加强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指导和督查,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声势,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名单附后。上虞市金鹰铜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已创上虞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浙江飞达铜材有限公司于2009年已分别创上虞级和绍兴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三)强化监督管理。镇各办(中心、站)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令整改。
(四)完善长效机制。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企业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做好初申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
附:⒈汤浦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⒉第三轮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⒊创建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名单
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二0一0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汤浦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下载:第三轮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创建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名单.doc
附件下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