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政〔2010〕61号
丁宅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
根据上虞市政府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乡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经乡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
户籍在本乡的所有农业人口。其中若已参加本市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或外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则不再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二、筹资标准
以户为单位缴纳,每人每年130元;农村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全部由市乡资助;持《计划生育优惠证》的参加家庭,其独生子女在年满18周岁以前,子女个人缴纳部分减半收取,减半部分由市乡资助;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每人由乡资助20元。
三、补偿标准、要求:详见宣传手册。
四、时间及任务要求
1、筹集工作时间:2010年12月2日到2010年12月15日。
2、筹集任务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求各村农民参加人数达到96%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村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要干部亲自抓、其他干部配合抓、党员干部带头缴,保证筹资工作顺利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手册发放到每户农户,并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动员,以身边的典型事例积极引导群众参加医疗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率和出资率。
3、集中精力,足额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资金筹集工作及时足额完成。
4、强化管理,规范工作。各村在筹集资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资金筹集要求办理,特别是筹资对象以整户为要求,从严把关。同时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到筹集一户、登记一户、签名一户,不漏登、不重登,保障群众补偿利益,便于补偿工作顺利开展。
5、加大力度,强化考核。乡政府将筹资工作列入全乡第四季度的中心工作来抓,列入机关干部季度岗位考核和村级创业承诺考核并继续实行专项考核。希望各村能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任务。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新农医工作 资金 筹资 通知
抄送:市新农医办
丁宅乡党政办 2010年1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