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机关各线办(中心、站):
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配强选优机关干部中坚力量,促进机关内部的有序运作,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中层干部选拔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根据市委组〔2009〕13号《上虞市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和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发扬民主,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增强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人才保障。
二、选拔的职位。
镇团委副书记(主持团委工作)1名、党政办副主任1名。
三、资格条件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同时,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与职位相适宜的岗位素养,党政办副主任人选, 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镇团委副书记人选, 要求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党政办副主任人选,年龄一般在男45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镇团委副书记人选, 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四、 选拔范围
符合任职条件的镇机关在编工作人员。
五、 选拔程序
这次中层副职的选拔按照民主推荐的程序进行,程序为: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
2、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酝酿。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前,由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进行充分酝酿。
4、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5、公示任命。讨论决定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命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朱藕根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明刚同志、镇党委副书记梅崇苗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镇班子成员为成员。同时成立镇中层干部选拔工作考察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梅崇苗任组长,纪委书记朱国忠、市委组织员朱利刚为成员,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七、时间安排
这次干部选拔工作原则上从2010年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2010年10月20日
抄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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