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0〕68号
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以来,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部分食品、副食品价格涨幅较快。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生活,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40号《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现就我市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提高对市场价格动态的敏锐性。强化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大米、食用油、肉禽蛋、蔬菜、食糖、豆制品以及液化石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当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实施周二、周五应急报告制度,适时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发布《上虞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和《价格监测专报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第一手信息,为政府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从严管理政府调价计划,审慎出台调价项目。严格政府调定价项目的计划管理,把握好政府调定价项目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近期不再出台政府管理的其他提价项目。
三、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是依法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组织开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价格秩序专项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市场的专项检查,规范粮食收购和销售秩序。三是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管,开展农资价格检查。四是对菜市场、超市、大型商场联合开展节日市场检查和价格巡查。五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降低收费项目以及鲜活农产品运输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更好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在近期召开一次由各大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领导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的价格政策提醒会,统一思想,采取宣传、劝导、提醒、告诫、警示等防范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七是严厉打击恶意囤积、串通涨价、以次充好、变相涨价、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四、畅通群众价格诉求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依法处理举报案件,耐心疏导、妥善化解价格矛盾,提高价格举报办理效能。同时,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确保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完善各项价格异常上涨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应急演练,切实把价格异常上涨应急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保持价格应急预案的常备状态。对价格异常波动和紧急问题做到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反映灵敏、措施得力,并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
六、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的正面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发布价格权威信息,实时监测公布粮油、肉禽蛋、水产、豆制品、蔬菜等主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普通药品等民生价格动态信息,引导消费行为,促进企业合理定价,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和社会和谐。加强正面政策宣传、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界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