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点、农贸市场:
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根据农业部、省防指办、市防指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集中免疫,狠抓关键措施落实
各行政村、各养殖场(户)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对辖区内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超过或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开展免疫补针。各村测报员要加强疫情监测,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置。要继续加大生猪疫情的临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消毒、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
二、严格检疫监管
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场地检疫必须严格遵守生猪凭产地检疫证和二维码标识进屠宰场制度,加强对生猪及其产品调运单位的监管,严格调入备案和调入报验,对调入的生猪及其产品严格检疫,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上报。农贸市场、畜禽养殖场等重点区域要加强动物防疫巡查,及时排查疫情,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措施,严防我乡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三、强化畜产品及兽药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兽药、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禁用兽药行为。强化兽药使用安全监管,各养殖企业要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和休假期制度,规范养殖用药。
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序。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我乡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春节 疫病 防控
抄送: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丁宅乡党政办 2011年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