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卫发[20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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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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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 |
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将《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浙卫发[2011]27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