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电〔2010〕104号
上虞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同意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域纳入绍兴市城网范围的批复》(浙电人资〔2010〕1197号)以及绍兴电力局《关于印发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电网纳入绍兴电力城网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绍电办〔2010〕447号)文件精神,为有利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电网的统一管理,原由我局管辖的滨海新城江滨区供电区域(以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行政区域为界)将移交绍兴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管辖。自2011年1月1日起该供电区域由绍兴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负责资产经营、电网运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对外服务工作,我局不再承担相关供用电业务。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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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