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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正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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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正常晋升工资(即考核晋级、考核晋档、考核升级)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浙人薪〔2007〕101、102号,浙人发[2008]74、80号文件要求,及时将本单位2011年1月符合正常晋升工资条件的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做好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晋升工资级别(简称考核晋级)的范围和对象:全市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单位2011年1月1日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2006年至2010年累计或连续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自2006年工改以来一直未晋升过工资级别的,因职务晋升级别除外(或按套改表可以晋升一个级别的),可从2011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考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简称考核晋档,含机关工人晋升岗位工资档次,下同)的范围和对象:全市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单位2011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职工,2006年至2010年累计或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从2011年1月1日起在现行工资级别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1、2010年1月未正常晋升过级别工资档次的;

2、2008年参加工作,2009年按期转正定级的;

3、其他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

三、考核增加薪级工资(简称考核升级)的范围和对象:全市事业单位2011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职工,2010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从2011年1月1日起在现薪级工资基础上增加1级薪级工资。

四、其他事宜:各类工资晋升由编制所在单位做好审批工作, 审批时务请随带工资变动情况记录表。审批时间安排及工资软件操作详见附件:上虞市三类人员增加生活费,机关工作人员晋级、晋档,事业工作人员增加薪级工资操作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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