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
春节过后,农村生活垃圾量激增,部分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又有所抬头。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丁宅对外形象,建设美丽乡村,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1]44号)文件精神,要求全乡各行政村组织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1年3月10日—3月20日。
二、整治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彻底整治辖区内村庄环境。重点清理村庄主干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固废物;清洁各类流经辖区内河流、沟渠尤其是中心河道(池塘)的杂草及漂浮物;整治村庄内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现象,清运陈年垃圾。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的开局工作,做到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新一届村党(总)支部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今年村庄建设的首要工作来抓实抓好。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集中整治。
2、广泛发动,大力宣传。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通字[2011]2号督查通知书相关要求,市农办将与上虞电视台合作,在经济文化频道开设一档《清洁家园》栏目,该栏目每周一期,主要报道全市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面的工作,包括卫生死角曝光及整改情况、经验介绍等。各行政村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农民群众对房前屋后卫生进行大清扫、大清运,通过本次行动,来进一步提高各行政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政府将组织纪委、人大等相关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暗访、抽查结果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依据。同时对被市乡两级考核组责令要求整改或经媒体公开曝光或群众反映的,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一并与年终环境卫生考核评先和资金补助相挂钩。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加大村级保洁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 农村 环境卫生 整治 通知
丁宅乡党政办 2011年3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