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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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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1〕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推进2011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到位,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三个新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政府工作报告》为主线,突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项目推进年城市提质年等重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会议督查、联合督查等形式,不断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切实把督查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增强执行能力,提升政务效能,确保以更集中的力量和更大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有重点地开展以下十项内容的专项督查。

(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每半年督查一次,并在政务督查上予以通报。各责任单位对照年初的细化分解表,在6月底、12月底前将实施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市政府领导将每半年实地督查进度情况。

(二)十方面民生实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每月督查一次,并在政务督查上通报,每季度在上虞日报上公示。各责任单位年初排定每季度工作计划,每月5日前将实施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市政府领导将每季度实地督查进度情况。

(三)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局牵头,实行双月督查例会制度,每逢单月初召开现场会进行专题督查,同时每月以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简报形式通报进度情况。

(四)招商引资项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配合,实行每月督查。逢单月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对有关乡镇和两区的招商情况和项目进度进行现场督查,逢双月召开招商专题分析会议,分析招商引资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上虞日报上公布招商引资实绩。

(五)产业项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信局、市服务业发展局配合,实行每月督查解难、双月通报。市政府领导每月踏看现场并牵头召开专项推进会议,逢单月10日左右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协调结果以政务督查形式进行通报。

(六)城市提质项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改局、市公安局配合,对拆迁项目实行周通报制;对城市重点区域道路交通黑点段整治项目实行月通报制;对城市环境管理项目等实行不定期通报制。市政府领导不定期进行现场踏看并召开相关督查协调会。

(七)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政府专题会议落实情况进行每月督查,每月月底汇总会议确定事项进展情况,并以政务督查形式进行通报。

(八)安全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以安委会办公室简报形式通报每月安全工作情况。

(九)批示件及其他。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或其他临时布置的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根据内容性质不同,实行即时督办反馈制度。

(十)其他民生热点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市长信箱、重点网站反映的热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每月汇总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并确定督查事项进行即时督查,督查结果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三、工作要求

政务督查工作是推动决策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细致地抓好督查落实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既是重点工作执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督查工作,落实相应科室和人员承办有关督查事项,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保障督查工作高效开展。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3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联系电话:82139098)。

(二)不断提高督查时效。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的,各相关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工作的最佳效能。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内容的落实,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及时反馈。有关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思考与研究,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推动面上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列入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反馈情况、办理质量等进行考核,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公布考核情况。凡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督办事项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反馈情况弄虚作假、工作不作为等问题,要提交市监察局调查处理。

附件:1.2011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安排表

2.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度政务督查考核细则

                            

 

                            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下载: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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