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10]11号
各有关认定单位:
为巩固我市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认定成果,提高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档案业务建设,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根据2010年度档案工作意见和《上虞市档案目标管理等级复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崧厦镇等85家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单位进行等级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对象:档案目标管理各类等级满三年的认定单位(见附件)。
二、复评标准:按各级各类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
三、复评时间:9月中下旬。
四、复评方法:材料审核和抽查相结合。
材料审核由复评单位9月上旬上报,市档案局根据材料审核后确定复评抽查单位;被抽查的复评单位,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由市档案局组织复评,各系统所属单位由市档案局会同系统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复评。抽查将采用听、查、评的形式,复评结果将发文通报。
望各有关复评单位接文后,对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相应等级标
准,做好复评前自查自评及有关材料审核上报工作,《上虞市档案目标管理等级复评登记表》表格可从[《浙江上虞档案信息网》(http://www.zjsyda.gov.cn)网站上下载]
附件:2010年度档案目标管理等级复评单位
2010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