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提升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我镇决定在2011年春节期间开展以“关怀关爱、均等服务”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利用春节期间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际,通过宣传服务各项活动,使流动人口的国策意识和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认知度进一步强化,流动育龄群众进一步享受到均等化、优质化的服务,流动人口弱势群体得到进一步帮扶,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得到进一步核实。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春节期间,各行政村(居)要通过社会宣传、广播宣传等方式,在街头、车站、市场、企业、社区等场所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绍兴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进一步营造声势,宣传政策,普及知识。
2、均等服务,促进融合。各行政村(居)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市民化服务,把“关怀关爱”落到实处。要走访流动人口家庭,了解流动人员困难、需求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并及时落实康复措施,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通过发放“免费技术服务券”和药具“一卡通”,提供均等化的优生服务和奖励优待措施等,进一步将我镇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待遇全面惠及到外来流动人口。
3、清理清查,核准信息。各行政村(居)要与相关单位紧密协作,在企业、市场、出租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联合开展流动人口大清查,重点查验流动育龄人员的基础信息、婚育信息、生孕信息,进一步核清流动人员基础信息及变动信息。要在流动人员返乡探亲之际及时组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进村入户,对流入、流出人员特别是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使人口流动信息实现“五个清”,即底数清、流向清、婚孕育情况清、节育措施清、办证验证清。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村(居)要积极争取党支部的高度重视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抓住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及返乡人员较多的时机,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层层落实,确保活动的内容得以全面开展,抓实抓好。
2、丰富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各类宣传服务活动。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活动成效。
3、及时反馈,上报材料。各行政村(居)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即时报送活动有关信息,活动结束后,填写《2011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2011年2月15日前上报镇计生服务站。
附:《2011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2011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情况表.xls
